藝術教育
對象 - 學前、幼稚園、小學、中學、大學、成人、長者、戒毒及特殊人士等。 藝術元素 - 戲劇、劇場遊戲、面具、木偶、紮作、裝置、圖騰、形體、舞蹈、武術、高蹺、獅藝、敲擊、音樂及烘焙等。 形式 - 持續性發展計劃、專業培訓、專題研習、聯課、興趣班、工作坊、戶外學習、日營、訓練營、服務研習、成果展、展覽、學校戲劇節及個人成長生命教育課等。